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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玻、南玻SG被延續(xù)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

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14-05-04 10:34 瀏覽次數(shù):285
      根據(jù)《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規(guī)定》和《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和管理的實施細則》的規(guī)定,經廣東省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,南玻集團兩大主商標——“南玻”和“南玻SG”延續(xù)認定為“廣東省著名商標”,認定使用商品分別為“建筑玻璃、隔熱玻璃、安全玻璃”和“建筑玻璃、安全玻璃、鍍膜玻璃”,有效期自2013年1月17日至2016年1月16日。
  
  “廣東省著名商標”在廣東省內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權威性,認定有效期為三年,因此每三年需要進行一次延續(xù)認定。“”是在2010年首次被認定為“廣東省著名商標”后第一次成功獲得延續(xù)認定,“”則是繼2004年首次被認定為“廣東省著名商標”以來連續(xù)第三次成功獲得延續(xù)認定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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